香港黄金交易所的司理人(Dealer/Manager)职责范围与失责责任全面详细解答,由仁港永胜唐生拟定讲解:
香港黄金交易所(通常指香港金银业贸易场CGSE及其附属机构)司理人(Manager)的职责范围及失责责任规范,主要体现于以下文件及制度中:在业界常用来指:
“受香港金银业贸易场行员委任,代表行员执行交易、管理客户关系、进行黄金买卖操作的人员”。
对应英文可称为:Dealer、Gold Trader、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、Floor Manager 等角色。
因此,其权责与规范主要体现在以下文件或规则制度中。
类别 | 文件名称 | 内容体现 |
---|---|---|
行业自律章程 | 《香港金银业贸易场行规章程》(Rules of CGSE) | 明确“代表人”、“交易人员”、“执行人员”职责定义及违规处理方式 |
会员守则 | 《行员守则与交易人员规范》 | 涵盖交易人员登记、授权制度、行为规范、违规处分等内容 |
风险控制指引 | 《CGSE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手册》 | 对司理人等前线人员设有内部操作权限限制、防利益冲突规范等 |
其他相关法规 | 《打击洗钱条例》《商品交易条例》 | 对“前线客户接触人员”设有KYC/AML义务 |
职责分类 | 具体内容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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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执行职责 |
- 依据公司授权代表客户执行黄金、白银等贵金属买卖 - 管理客户订单、核对指令及报价 - 操作公司电子交易终端(如e-Trading系统) |
客户关系管理 |
- 解释交易规则、报价机制、交割流程等 - 维持良好沟通,处理客户初步疑问 |
内部操作合规 |
- 执行KYC(了解客户)流程初步核查 - 将可疑交易及时报告上级与合规部 - 严格遵守交易权限,不可擅自操作公司资产 |
风险防控配合 |
- 遵守每日交易限额 - 严禁对客户作出价格承诺、保本保收益承诺 - 不可代替客户签署合约或交收单据 |
文书与报告 |
- 每日交易日志登记 - 向行员/主管报告重大客户交易或异常行为 - 保留客户资料与电话录音等档案 |
行为类型 | 定义 / 案例 | 可能后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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❌ 擅自操作客户账户 | 未经授权替客户下单、修改仓位 | 内部纪律处分,客户索赔 |
❌ 内幕交易或价格操控 | 利用职务便利向客户透露非公开行情信息 | 停职、除名、刑事责任 |
❌ 虚假宣传或误导销售 | 向客户虚假陈述回报、风险等级 | 警告、暂停交易权限 |
❌ 违反AML/KYC义务 | 协助匿名开户、未识别高风险客户 | 吊销认证、罚款、刑事责任 |
❌ 与客户勾结操作市场 | 代持账户、反向交易、隐瞒客户身份 | 驱逐、香港金银业贸易场内部通报 |
文件 / 程序 | 内容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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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CGSE行员纪律处分规则》 | 设有“指定代表人”、“交易人员”之失责认定与申诉制度 |
《纪律委员会裁决通告》 | CGSE会定期公开行员及交易人员处罚个案,列明违规人姓名、行为、处罚结果 |
《内部投诉及申诉程序守则》 | 若客户或内部同事投诉司理人,可启动内部调查程序 |
香港金银业贸易场对“司理人”或“交易代表”并无强制持牌制度,但:
许多行员公司会要求司理人接受CGSE内部培训及认证考试;
某些大型贵金属交易公司/银行,要求交易员具备CFP、HKSI、ACI等相关金融牌照背景;
处理客户资金或执行AML职能者,建议设为注册CO/MLRO附属人员,并受《AMLO》监管。
文件名称 | 获取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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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GSE行规章程 | CGSE官网 > “场规及通告”栏目下载 |
纪律处分公告与裁决公报 | 同上,定期发布PDF处罚公报 |
行员手册 / 交易操作规章 | 行员公司内部可获取,部分可向CGSE申请查阅 |
AML/KYC义务指引(适用于前线人员) | 参考《打击洗钱条例》(AMLO)官方PDF版本 |
(标准模板 / Word 文档建议)
文件名称:《黄金交易司理人岗位职责与操作规范手册》
文件用途:内部规章制度 / 合规审核 / 员工培训资料
适用范围:香港金银业贸易场行员公司及其受雇司理人(Trader / Dealer / Manager)
本手册旨在明确本公司黄金交易司理人(以下简称“司理人”)的职责权限、操作标准、客户服务规范与违规责任,确保交易行为合规、透明,符合香港金银业贸易场(CGSE)行规及香港法律规定。
司理人是指由公司授权,在CGSE平台或自营系统上执行黄金、白银等贵金属交易操作,并提供客户关系管理的专业人员。
可在本公司授权终端(如e-trading)进行买卖下单;
可协助客户了解交易流程,但不得代替客户签署合约或操作资金账户;
需每日报备交易执行记录及异常行为报告;
代客操盘、承诺收益、操纵报价、逃避KYC;
擅自修改系统数据、删除交易记录;
与客户或第三方进行私人交易安排。
按照交易时段(通常为上午9时至下午5时)在岗;
非交易时段禁止使用系统挂单或修改账户资料;
所有报价须实时更新,不得故意提供错误价格;
严禁“影子下单”或诱导客户交易;
所有交易需自动或手动生成交易确认单(Trade Slip);
阶段 | 职责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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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次开户 | 协助客户填写KYC表格,完成AML初步核查 |
交易咨询 | 提供实时报价、交割时间、费用明细,但不得作出投资建议或回报承诺 |
确认下单 | 经客户签字或电子确认方可下单,保留完整通讯记录 |
交收配对 | 协助核对金条/资金到账记录,准备交割文件 |
如发现客户存在以下行为,必须在24小时内向合规部报告:
多账户反复买卖
拒绝提交身份资料
使用匿名钱包充值或赎金
大额现金交易未合理解释
交易评分系统标记为红色或MLRO要求冻结者,应立即暂停服务;
协助填写STR初步报告表,提交至MLRO/合规主任;
每日客户下单不得超过设定保证金额;
司理人不得擅自调高客户杠杆或权限等级;
必须遵守交易量监控系统指引;
电话、邮件、WhatsApp等交易相关对话需截屏或录音保存;
使用公司认证通信渠道(禁用私人微信、Telegram处理客户交易);
客户投诉应第一时间上报上级/主管;
提供完整交易记录与回放,配合内部调查;
不得私下与客户达成和解或赔偿安排;
行为类型 | 初犯处理 | 累犯或重大违规处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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擅自操盘或虚假报价 | 内部警告 + 暂停权限7日 | 解雇 + 向CGSE申报 + 禁入行业名单 |
洩露客户交易数据 | 书面警告 + 强制培训 | 纪律处分 + 通报合规审查 |
扰乱市场或串谋对敲 | 内部查核 + 罚款不低于港币2万元 | 解除合同 + 向金管局/JFIU申报 |
违反AML/KYC指引 | 停职调查 + 重新认证 | 报监管机关 + 合规黑名单记录 |
每年参加一次内部合规培训 + 客户沟通模拟演练;
至少每2年需重新签署《司理人行为准则承诺书》;
如涉及AML职责,须接受JFIU指定课程培训并获得证书;
附件A:《司理人职责说明与权限表》
附件B:《每日交易日志模板(Excel)+ 报备登记》
附件C:《可疑交易识别提示卡(前线人员用)》
附件D:《客户投诉处理表格模板》
附件E:《CGSE纪律处分案例摘要集》
附件F:《承诺书签署页(行为准则)》
注:本文中的文档/附件原件可向仁港永胜唐生索取 [手机:15920002080(深圳/微信同号) 852-92984213(Hongkong/WhatsApp)索取电子档]